2012年2月1日

Run

懶洋洋的,終於捨得到街上去「跑」。


經過花園,乘運貨升降機到停車場的入口離開屋苑,跑過數百米到達海邊,高低起伏的「跑」到另一個市區便停步乘車歸家。


緩緩的前進,有感體能沒有問題,只是筋鍵的負荷接近極限,結果沒有循原路歸去。


繼續下去一定可以完成的,會否受傷則無人知曉。


這就是自己跟進取系人士的分別: 認識一位瘋人,長年累月的征戰,有時跑得一整塊肌肉脫落,要找人替他強行貼回去。


大家的目標也有天淵之別: 他要完成n個馬拉松,一次要比一次跑得快; 你一年間只應酬式的參加一回十公里,目標是保住小命回來。

2 則留言:

  1. 跑到塊肌肉脫咁誇? 這樣好傷身, 佢都負出好大..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用經濟學角度諗,佢係長跑得到的滿足感應該遠遠大過痛楚
      我呢d平民唔會明

      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