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14日

自作聰明


週日在網上購入書籍,書商隨即安排速遞。

不知哪人自作聰明,認定客戶的「16F」是錯寫,抄寫地址時多添一筆,叫派件的人兄頭痛。

「16F」就是「16F」: 小弟平日用中文時會寫「16樓F室」。至於用英文,並非只得「Flat F, 16/F」 這麼累贅的寫法,用小一點文字也能帶出一樣的意思。

「30樓A室」可以叫30A,稱呼「7樓B室」作7B從來沒有問題。為何樓層數字後面帶個F就會被當作「XX樓」而不是「XX樓F室」?

這樣的錯誤連郵局內傢伙也犯過: 部門同事來電,說寄給「16F」的信件被退回,理由是「無此地址」。

搬進「16F」超過十五年,直至最近兩年才出現這個問題 - 一直都有信件寄給「16F」,不知何年月日出現了一群不看清楚地址的笨蛋。

(你改變寫法遷就他們罷啦) 對不起,改變不是問題,要叫自己變得跟他們一樣笨拙才要命。

寧願花時間打封電郵去提示對方,只有這樣才能捍衛「16F」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